按照《财政部关于结合疫情防控开展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财库〔2022〕18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结合疫情防控开展2022年全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工作的通知》(鲁财采〔2022〕13号)要求,我市自2022年10月起组织各区(市)财政部门对15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项目情况开展了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本次监督评价主要针对代理机构2021年执业情况,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我市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定向随机抽取部分代理机构作为被检查对象,共抽取15家代理机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代理机构评价工作,按照财政部统一标准由代理机构自愿报名参加,此次未有代理机构报名参与评价。
此次监督检查共抽查我市43个政府采购项目,其中市本级13个项目,区(市)级30个项目,检查项目涉及金额12701.08万元,其中市本级2580.1万元,区市级10120.98万元。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文件编制、评审过程、信息发布、合同管理等环节,具体包括采购文件无实质性条款、评分标准设置不合规、未宣布评审纪律、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公开备案等。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创新监管理念、丰富监管举措、加大监管力度,引导代理机构强化内控管理,完善全过程风险防控,不断提升专业化代理水平,同时完善诚信评价指标,强化评价结果应用,推动政府采购质量持续提升。
青岛市财政局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