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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采购

【市本级】关于补充征集2019-2021年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超市”供应商库-法律服务的通告
2019年07月15日 19时12分23秒  公共资源查询

各律师事务所:

根据前期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超市”采购情况,为进一步规范“网上超市”采购行为,按照《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管理暂行办法》(青财规〔2017〕1号)规定,现就补充征集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超市”供应商库-法律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通过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网上超市”法律服务供应商库,供应商为青岛市本级、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高新区、西海岸新区、保税区、胶州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提供法律服务。

(二)服务期限:入围公示结束之日-2021年12月31日。

(三)服务区域:青岛市本级、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高新区、西海岸新区、保税区、胶州市。

(四)入围方式:合格制。

(五)此供应商库的适用规则和采购限额标准由青岛市本级及使用区市分别确定,供应商自主选择服务区域。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高新区、西海岸新区、保税区、胶州市关于以上品目的供应商库尚未到期的,继续使用各自的供应商库,到期后将不再单独确定供应商库,统一使用此次供应商库;未参与此次确定供应商库的区市,亦可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本供应商库。

(六)2018年底已入库的供应商不在此次征集范围内,如需修改服务区域,可根据网超供应商操作手册办理。

二、征集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事务所分所。

(二)在青岛设立并设立分所的本市律师事务所,由总所应征,且总所征集入围后,各分所均同时获得入围资格。外地律师事务所可由总所应征,若有分所应征,应当具有总所出具的授权。

(三)具有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四)征集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五)递交征集资料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 www. 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www.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

(六)具有参加本次征集项目的《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入库。

三、征集方式及需提供材料

(一)征集方式

采取“网上填报信息、网上审核、信息公示、无异议入围”的方式。

(二)需填报上传的材料包括:

1.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分所必须具有律师事务所总所出具的授权书;

2.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格式见附件1);

3.信用记录: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信用青岛(www.credit.qingdao.gov.cn)等渠道查询本次报名截止日前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①报名单位须提交在以上四个网站查询到的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屏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网页截屏中应能显示单位名称、信用记录情况、查询时间等主要内容(查询时间应为本通知发布之后)。

③信用记录网页查询结果包括:无法查到相关信息、无不良记录、有不良记录三种情形。前两种情形视为无不良记录。

④不提交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屏的供应商视为此项要求不合格。

4、《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

上述第1-4项材料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系统“网超供应商申请”栏目上传。其中第1项材料在“1.合法经营权凭证”位置上传。

5.点击青岛市政府采购网系统“网超供应商申请”栏目——“增加明细”模块,只能选择“法律服务”品目,并在系统中填报代理费用优惠率和年聘金(详细要求见附件3)。

资料齐全后点击“提交”。

(三)其他要求

1.上述材料需逐页加盖申请人公章后上传系统(营业执照、执业证书、经营许可证原件直接扫描上传的可不用加盖单位公章)。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对所提报资料是否齐全进行审查,上述材料不齐或不合格的,审查不通过。

2.供应商对所提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承担责任,审核通过后将对入围供应商所有材料进行公示。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律师事务所,将取消本次网上超市供应商征集资格且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青岛市网上超市供应商库征集,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3.上传材料仅限PDF格式,请转为PDF格式后上传,每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M。

四、审核流程

1.供应商登陆青岛市政府采购网(ccgp-qingdao.gov.cn)填报相关信息,并将相应资料上传,点击“提交”按钮等待审核结果。

2.网上填报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8月8日17:00,逾期不接受资料。

3.供应商应及时关注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写明未通过原因并退回,供应商可在填报截止时间前修改完善相关信息后再次提交,未按照补齐补正要求、退回原因进行修改上报的,视为不合格。填报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信息将不予接收和审核。

4.审核结束后,将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所提交的信息进行公示,公示网站为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公示期为审核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自动入围本库。

5.业务联系电话:85916650;85916090.

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30;14:00-16:30

技术支持电话:0532-58623182;17685566086。

五、服务要求

(一)工作内容

解答日常法律咨询;代为起草相关法律文书;参与合同谈判;代理参加诉讼、调解、仲裁等活动;提供法律咨询论证,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文书;开展法律培训等。

服务的具体内容如下:

1、提供法律咨询,必要时提书面法律咨询意见;

2、接受委托担任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调解、仲裁等活动。

3、接受委托参与合同谈判,提供法律咨询;

4、接受委托承担相关课题研究;

5、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6、接受委托承办其他法律事务。

  (二)具体要求

   1、确保提供服务的质量和及时性,在使用单位需要服务时,能够保证随叫随到;

   2.法律顾问应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修养,具有较强的协调解决问题的能力;

3、法律顾问服务的对象除使用单位外, 还应包括使用单位指定的关联主体,且为使用单位以外的关联主体服务时,应按使用单位的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4、保守使用单位的商业秘密,如因泄密给使用单位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

5、服务期限内,征集人不确保入围单位的工作量;

6、法律顾问服务费用包括年聘金和代理费用两部分。年聘金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并不得高于所报年聘金;代理费用根据服务合同履行期限内实际发生的代理事项标的计算,优惠率不得低于所报优惠率。

(三)商务条件

1、服务期限:入围公示结束之日-2021年12月31日。

2、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约定。

3、验收和结算:各使用单位应及时对律师事务所提供的各项服务进行意见反馈,并按照双方合同确定的结算方式及时向成交律师事务所支付款项。

 

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7月 15 日

附件1: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

 

我方在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方被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但在经营活动中:

1、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①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②法定代表人。)

以上承诺若与实际情况不符,我方自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供 应 商:(公章)

日期:年月日

 

 

备注:供应商没有被公开披露或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注明“无”即可。

 

 

 

 

 

 

 

附件2: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我方(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项目(项目名称)公开征集公告,自愿参加本次公开征集,现就有关事项做出郑重承诺如下:

一、诚信参与,材料真实。我方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相关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参与征集,不弄虚作假;

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供应商,不损害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向征集人、采购单位等相关各方提供利益以谋取入围;

三、若入围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采购单位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四、我方承诺入围后按照征集公告的要求及承诺执行,若经核实不一致,我方自愿退出所在项目的供应商库;

五、我方承诺自愿遵守《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管理暂行办法》(青财规〔2017〕1号)的规定。

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方自愿接受取消入围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等处罚;如已入围的,自动放弃入围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3: 

 

关于代理费用优惠率和年聘金填报要求

 

1、年聘金是指:单个使用单位委托律师事务所提供年度法律咨询服务,所需费用总和上限。年聘金不得高于60000元。

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了本征集公告中规定的所有服务内容,未能在此列举的服务内容,采购单位认为已包含在此报价中,供应商中标后应完成包括上述服务在内的所有工作;

3、代理费用优惠承诺,供应商承诺按照《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高限标准的基础上,代理费下浮   %,最多下浮50%(国家、省、市有特殊规定要求的除外)。优惠率不适用于年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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