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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采购

关于补充征集2019-2021年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超市”供应商库-资产评估的通告
2019年07月16日 16时31分17秒  公共资源查询

 各相关单位:

根据前期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超市”采购情况,为进一步规范“网上超市”采购行为,按照《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管理暂行办法》(青财规〔2017〕1号)规定,现就补充征集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超市”供应商库-资产评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通过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网上超市”资产评估供应商库,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和《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管理办法》(财政部86号令)的规定,为青岛市本级、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高新区、西海岸新区、保税区、胶州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提供国有资产评估服务。

(二)服务期限:入围公示结束之日-2021年12月31日。

(三)服务区域:青岛市本级、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高新区、西海岸新区、保税区、胶州市。

(四)入围方式:合格制。

(五)此供应商库的适用规则和采购限额标准由青岛市本级及使用区市分别确定,供应商自主选择服务区域。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高新区、西海岸新区、保税区、胶州市关于以上品目的供应商库尚未到期的,继续使用各自的供应商库,到期后将不再单独确定供应商库,统一使用此次供应商库;未参与此次确定供应商库的区市,亦可根据实际情况使用本供应商库。

二、征集条件

(一)申请人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总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

(二)申请人需经省级财政部门备案;

(三)申请人征集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四)申请人递交征集资料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 www. 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www.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

(五)具有参加本次征集项目的《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入库。

(七)2018年底已入库的供应商不在此次征集范围,如需修改服务区域,可根据网超供应商操作手册办理。

三、征集方式及需提供材料

(一)征集方式

采取“网上填报信息、网上审核、信息公示、无异议入围”的方式。

(二)需填报上传的材料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总公司授权的分支机构合法经营权的凭证(如:营业执照等)。

分支机构必须具有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2、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格式见附件1)。

3、申请人信用记录: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信用青岛(www.credit.qingdao.gov.cn)等渠道查询本次报名截止日前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①申请人须提交在以上四个网站查询到的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屏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网页截屏中应能显示单位名称、信用记录情况、查询时间等主要内容(查询时间应为本通知发布之后)。

③信用记录网页查询结果包括:无法查到相关信息、无不良记录、有不良记录三种情形。前两种情形视为无不良记录。

④不提交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屏的供应商视为此项要求不合格。

4、《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

5、省级财政部门的备案文件。

6、资产评估机构及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格式见附件3,此表作为采购单位选取供应商时的参考,必须上传,但不作为审查内容)。

上述第1-4项材料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系统“网超供应商申请”栏目上传。其中第1项材料在“1.合法经营权凭证”位置上传。

上述第5、6项材料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系统网超供应商申请”栏目??“增加明细”模块上传附件,申请品目名称只能选择“资产评估”, 第5项材料在“资质、授权或许可”上传,第6项材料在“其他”上传。

(三)其他要求

1上述材料需逐页加盖申请人公章后上传系统(营业执照、执业证书、经营许可证原件直接扫描上传的可不用加盖单位公章)。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对所提报材料是否齐全进行形式审查,上述材料不齐或不合格的,审查不通过。

2、供应商对所提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承担责任,审核通过后将对入围供应商所有材料进行公示。对于提供虚假材料(包括虚假授权等)的供应商,将取消本次网上超市供应商征集资格且在一年内禁止参加青岛市网上超市供应商库征集,列入失信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3、上传材料仅限PDF格式,请转为PDF格式后上传,每个文件大小不超过10M。

四、审核流程

1、供应商登陆青岛市政府采购网(ccgp-qingdao.gov.cn)填报相关信息,并将加盖公章的相应资料上传,点击“提交”按钮等待审核结果。

2、网上填报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8月8日17:00,逾期不接受资料。

3、供应商应及时关注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写明未通过原因并退回,供应商可在填报截止时间前修改完善相关信息后再次提交。未按照补齐补正要求、退回原因进行修改上报的,视为不合格。填报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信息将不予接收和审核。

4.审核结束后,将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所提交的信息进行公示,公示网站为青岛市政府采购网,公示期为审核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自动入围本库。

5.业务联系电话:85916650;85916090.

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30;14:00-16:30

技术支持电话:0532-58623182;17685566086。

五、其他事项

(一)工作内容

市及各区政府各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委托入围中介机构从事相关国有资产评估业务工作。

(二)服务要求

1、入围中介机构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遵循执业规范,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开展工作。

2、入围中介机构须选派胜任工作的专业人员。在开展项目业务时能够合理运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评估制度及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业务,保持职业应有的谨慎,恪守客观公正、合规合法、实事求是的原则。实行回避制度,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或法律责任由中介机构承担。

3、入围中介机构选派人员应相对固定。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或专业人员的,应提前以书面形式报经市财政局同意。

4、入围中介机构应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必要的评估、鉴证等程序,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委托要求向委托部门出具《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按期完成评估任务。入围中介机构应在接受委托后约定时间内独立完成工作,如果确因项目复杂、情况特殊、工作量大等原因在固定时间内不能完成任务应及时向委托方提报书面申请,经委托方同意后,在延长期限内出具报告。

5、结果报告的编制应符合以下要求:规范、全面、详细、如实反映项目的实际情况;结论内容客观、完整。

6、入围中介机构须编制和保存工作底稿,建立业务档案。

7、如因入围中介机构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审查报告,造成相应后果,引起诉讼和纠纷的,入围中介机构应完全承担相应经济、法律责任。

8、入围中介机构不得将委托的业务向第三方转包。

9、入围中介机构在接受委托工作过程中,对本单位派出的工作人员出现的违法、违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泄露国家机密、商业秘密等行为负全部责任,并将其交由有关机构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服务期限内,征集人不确保入围单位的工作量。

(三)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

1、严格按照委托的要求和时限完成评估类任务;入围中介机构应确定相对固定的“网上超市”协调责任人,并报市财政局备案,具体工作中疑难问题应及时与委托单位沟通与解决。

2、入围中介机构服务人员设置合理且相对固定,具有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

3、具有开展评估业务所必备的软、硬件设施设备。

4、能够按照要求开展资产评估业务服务。

(四)评估费用

采购人将根据具体项目和工作量大小与评估单位根据相关收费标准或在委托业务的预算范围内协商确定评估费用。

(五)商务条件

1、服务期限:入围公示结束之日-2021年12月31日。

2、付款方式:根据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超市规定执行并在合同中约定。

3、验收和结算: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委托单位应对服务的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委托单位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提供服务的入围中介机构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检验合格后,由委托单位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7月16日


附件1: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

 

我方在参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方被公开披露或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有:,但在经营活动中:

1、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①供应商、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②法定代表人。)

以上承诺若与实际情况不符,我方自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供 应 商:(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供应商没有被公开披露或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注明“无”即可。

 

 

 

 

 

 

 

附件2: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我方(供应商名称)已详细阅读了项目(项目名称)公开征集公告,自愿参加本次公开征集,现就有关事项做出郑重承诺如下:

一、诚信参与,材料真实。我方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相关内容均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不出借或者借用其他企业资质,不以他人名义参与征集,不弄虚作假;

二、遵纪守法,公平竞争。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哄抬价格,不排挤其他供应商,不损害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向征集人、采购单位等相关各方提供利益以谋取入围;

三、若入围后,将按照规定及时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不与采购单位订立有悖于采购结果的合同或协议;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不降低合同约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不擅自变更、中止、终止合同,或者拒绝履行合同义务;

四、我方承诺入围后按照征集公告的要求及承诺执行,若经核实不一致,我方自愿退出所在项目的供应商库;

五、我方承诺自愿遵守《青岛市政府采购网上超市管理暂行办法》(青财规〔2017〕1号)的规定。

若有违反以上承诺内容的行为,我方自愿接受取消入围资格、记入信用档案、媒体通报、1-3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等处罚;如已入围的,自动放弃入围资格,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资产评估机构及专业人员情况汇总表

资产评估机构名称

联系人

电子邮箱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办公场所

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

资产评估师数量

共人(以下请详细列明本机构拥有的资产评估师信息)

序号

资产评估师姓名

身份证号

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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