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ZFCG2022008732第一包
二、项目名称:青岛大学附属医院(平度)超高端 CT 扫描仪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和锐医科(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山口路3号院1号楼3013室
被投诉人:山东天惠兴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80号大荣中心A座805室
相关供应商:青岛华东润国际商贸有限公司、青岛瑞普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100号2402室、青岛市市南区闽江三路8号北楼1104室
当事人:
地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投诉事项1:由于采购代理机构没有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及招标程序履行审查及管理职责,不排除存在不合格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投标的可能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所有投标人的产品信息和文件进行澄清和公示。投诉事项2: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函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答复意见没有尽到审核职责而并不成立,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失职法律责任。投诉事项3:投诉青岛华东润国际商贸有限公司涉嫌虚假投标、配合中标人串标。因此应当予以废标。投诉事项4:中标人的中标产品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损害政府采购预算资金的合法使用,将会给政府采购资金造成重大损失,严重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因此该项中标结果应当无效。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
驳回和锐医科(北京)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