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ZFCG2022011446第一包
二、项目名称:青岛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中药标本馆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硕炎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辛店镇铁炉村285号
被投诉人: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西王大厦23A01
相关供应商:
地址:
当事人:
地址: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投诉事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但郑州金宏达医学仪器设备贸易有限公司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未证明所有产品均属于中小企业产品。投诉事项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郑州金宏达医学仪器设备贸易有限公司在分项报价表中提供的产品联想为大型企业品牌,其回复中明确药食同源物质辨识智慧交互平台格口设备,为中标方独立开发,联想提供智力顾问和支撑的一款自研设备。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决定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本机关决定:
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