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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处罚

关于即墨区第一中学改扩建工程内设配备项目投诉处理公告
2023-03-09  张信法
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MCG2023000007,第一包
二、项目名称:即墨区第一中学改扩建工程内设配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青岛飞悦传旭教育装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淮河西路568号418-1室
被投诉人:青岛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辽源路-281号-5号楼
相关供应商:青岛瑞丰德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大沙路14号
当事人:青岛市即墨区第一中学
地址:即墨区文化路87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称: 1.认为质疑的产品(电烤箱)属同一标的物,中标单位的同一标的物出现了不同的报价,质疑的标的物品牌,规格型号、参数均一致,并不是质疑回复中的属不同的标的物。 2.青岛瑞丰德商贸有限公司提交的技术参数有模糊不清的情形。对于招标代理公司的质疑回复,并未列明青岛瑞丰德商贸有限公司产品参数的准确性依据。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其他
投诉事项1:经核查,被投诉人青岛瑞丰德商贸有限公司的投标文件,发现其投标文件中三台电烤箱的品牌、产地、型号规格及投标重要参数完全一致,其所投的三台电烤箱应是同一产品,其投标文件中所投电烤箱存在多个报价的情况违反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10.不合格投标人或投标无效,10.5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没有分项报价、拒绝报价、有多个报价(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或者拒绝修正报价的”要求,被投诉人青岛瑞丰德商贸有限公司的投标无效,投诉人的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2: 经核查,被投诉人青岛瑞丰德商贸有限公司按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描述清楚,不存在模糊不清的情形,投诉人的投诉不成立。 以上事实有投诉人投诉材料、招标材料、被投诉人的答复材料等证据佐证。 处理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 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供应商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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