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HDCG2021000600、HDCG2021000681
二、项目名称:2022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青岛青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香江路25号四层401-1室
当事人2:
地址:
四、基本情况
经查发现档案资料不完整问题。青岛青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青岛自贸片区海关行政卡口安保服务项目,供应商失信查询记录无截取时间。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限期整改
本机关认为,青岛青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采购文件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估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的规定。
针对发现的问题,依据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作出如下处理决定:责令限期改正。本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青岛青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将整改情况函告青岛市黄岛区财政局。
六、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