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ZFCG2022003500
二、项目名称:青岛市公安局户政处智慧门牌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济南明福亮工贸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花园路23号1号楼
被投诉人:青岛聚元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288号1号楼
相关供应商:无
地址:无
当事人:青岛市公安局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湖北路29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不满意被投诉人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投诉事项:该项目业绩认定未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采购代理机构在质疑回复中仅回复了中标公告的结果内容,未充分说明未予以认可同类业绩的原因。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驳回济南明福亮工贸有限公司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